疑於街頭遭無業漢強吻 陳淑莊指被告曾跪地求原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8/06 14:35

最後更新: 2020/08/06 19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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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陳淑莊今出庭作證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年8月疑在街上遭無業漢強吻,無業男否認1項非禮罪,案件今(6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。事主陳淑莊指案發時過馬路,突然發現右邊面及唇上感到觸碰,事後他扯著被告上衣,被告跪地哀求說「對唔住呀,你原諒我啦」。被告自辯稱是無意中才撞到陳,陳事後大叫非禮及堅持報警,他感到驚慌下才下跪道歉。

被告樊家豪(39歲),報稱無業,被控於2019年8月23日,在筲箕灣道388至341號地下某便利店外非禮陳淑莊。

案件今開審,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以證人身份作供,陳指於案發當晚9時許,她在筲箕灣完成議員職務,正與1名同事等候橫過馬路時,突然其右邊面上,鼻翼附近及唇上感受到一下觸碰,陳形容為軟的、不濕的,隨即右臂被撞一下,然後發現1名男子站在身旁。

陳續指,當時附近稍遠處有不少街坊,有人大叫「你做乜嘢」、「非禮呀」等,陳則扯著被告上衣以防他逃脱,被告跪地哀求「對唔住呀,你原諒我啦」,陳及一名女街坊合力捉著被告雙手。被告其後掙脫兩人,陳、其同事及其他街坊追逐被告,其後有途人及警員截停及制服被告。

辯方問及陳,當晚是否有「香港之路」活動,有市民手拖手築起人鏈及開啟手機電筒,陳指當時活動已完結。辯方又問及陳的高度,陳回應是165厘米。辯方一度要求陳與被告平排量度身高,裁判官則明言不適合。最終,陳被要求站立,並以便利貼在牆上作為刻劃身高的記錄。

被告樊家豪否認非禮罪今開審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陳淑莊的議員助理梁靜友供稱,他當日清晰看見被告突然出現在陳的右邊,被告踮起腳吻陳的嘴角,他否認辯方所指被告未曾走到陳的正面;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。

被告自辯稱,案發時他看見有人開啟手機的電筒,手機發出的光照到他的雙眼,故想避開強光來源,無意中才撞到陳,並強調他並無猥褻意圖。

被告否認曾強吻陳,並指陳事後曾捉著他的手質問他,被告曾表示不好意思,但陳堅持報警及大叫非禮。被告指他當時感到驚慌,便跪下道歉。

陳淑莊作供後離開法庭時表示,她並不介意公開身分。陳又指首次以證人身分於法庭作供,自言律師、被告及證人均「做過哂」;案件押後至8月31日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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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